| 交易流程 | 提解流程 | 到期流程 | 開戶應具備資格 | 交易須知 |

交易流程
Step1:完成大華證券結構型商品開戶作業。
Step2:於交易日中,可在盤中掛單或以收盤價定價。請投資人簽妥交易契約並於當日下午3:00前將簽妥之交易契約傳真至新金部。
    大華證券將以電話向投資人確認交易。
Step3:交易日次日下午1:30前,投資人將交易價金匯入指定帳戶。
Step4:一週內大華證券將寄發「交易確認書」供投資人留存。

提解流程
Step1:投資人提解須於當日下午1:00前提出提解申請。
Step2:大華證券將計算提解價格並與投資人確認。若提解成交,請投資人簽妥交易契約,並於當日下午3:00前將簽妥之提解確認書
    傳真至新金部。大華證券將以電話向投資人確認交易。
Step3:交易日次二日後,大華證券將提解價款匯入投資人指定帳戶中。
Step4:一週內,大華證券將寄發「交易確認書」供投資人留存。

到期流程
Step1:於契約評價日,大華證券將計算契約到期價值,並以電話通知投資人。
Step2:交易日次二日後,大華證券將到期交割金額或標的股票匯入投資人帳戶。

開戶應具備資格
一、依規定投資人不可為連結標的證券及大華證券之利害關係人,包括:
  1.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直接或間接持有其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且持有股份總額之計算,
  應計入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之股數。
  2.為第一項所述身分者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3.為前二項身分者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轉投資公司。
  4.為轉換標的、連結標的或股權衍生性商品標的證券之股票發行公司及與該發行公司具前三項身分關係者。
二、開立結構型商品交易戶,需要填寫文件包括:
  1.投資人基本資料表
  2.結構型商品交易總約定書
  3.結構型商品風險預告書
  4.聲明非為內部人或其關係人之聲明書
  5.商品開戶契約書

交易須知
投資結構型商品的風險
1.市場(股價/利率)風險:投資結構型商品之損益將隨標的資產價格之波動而變動,當標的資產價格變動不符合預期時,將遭受損失,
而最大可能損失將因產品設計而不同。
2.流動性風險:投資結構型商品為買賣雙方依據簽訂之契約內容所進行之交易,流動性不同於集中市場交易之商品,但可透過提前
賣回結束該交易。
3.提前賣回風險:投資人如於到期日前提前賣回,價金之計算方式並不是採用到期日評價條件,不保證提供投資人以約定之保本率、
參與率計算之提前終止結算價金。
4.稅賦風險:投資結構型商品相關稅法適用中華民國主管機關規定,投資人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稅後損益可能不同於依評價條件
結算之報酬。
5.信用風險:遇大華證券違約無法償付本交易約定之結算價金時,投資人將承擔大華證券信用風險所造成之損失。大華證券目前
長期信用評等為 twAA,評等展望為穩定。
購買結構型商品之稅負
1.個人投資人:根據98年4月22日修正所得稅法第14條之一,自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起,個人取得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
之所得,規定扣繳10%稅款,不納入綜合所得總額。即到期日取得價金減除成交日交付價金之差額,若有所得應採分離課稅10%,
由券商代為扣款,再將扣完稅後價金匯入投資人指定帳戶。
2.法人投資人:收入列為營業收入,損失列為營業成本,以收入減除成本計算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課徵所得稅。

本網站之創作資料屬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並受著作權法之保護。最佳瀏覽建議:Internet Explorer 6.0/128位元 * 解析度1024×768 * small font
本公司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許可證照字號為101年金管證總字第0015號
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營業據點 | 版權&免責聲明 | 客戶諮詢專線:(02)2314-8800 # 7887 | 客服信箱:service@mail.toptrade.com.tw